本公司自中華民國一○○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,主要工作職責為:
(一)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。
(二)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。
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,委員人數為三人,其中一人為召集人。
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。
委員會成員應 符合「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
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」第五條及第六條之資格及限制。
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常會,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,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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